大连到丹东物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大连连征物流有限公司

大      连 : 0411-89878311

                  13609852298

400热线 : 400-116-2298

网      址 : www.dllianzheng.com

邮      箱 : 203282589@qq.com

地      址 : 大连市后盐昌润物流园

                  庄河市金玛物流园

ly.jpg

一间平房,挂7家物流公司,其中2家物流公司无证

发布日期:2016-10-10 作者: 点击:

大连到丹东物流


    现在物流市场混乱,记者发现一间民房,窗台挂个大广告牌,就是一间物流公司了。运管人员在八一家具城货运比较集中的货运部,发现了多家不合格的物流公司。


    运管人员介绍,开办物流公司需要达到一定条件,如消防安全达标、从业人员有资格证等,之后申领道路经营许可证,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工商执照。


物流相关法规

    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取得执照前的营业额属违法所得,可以没收。不过你情节较轻,不该另行罚款了。如果不服处罚,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连连征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已经运行十余家的物流公司,证照都是齐全的,并且业务员十分的出色,如果您有相关的合作意向,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大连到丹东物流

近期浏览:

联系我们

1.png 公司名称:大连连征物流有限公司
dizhi.png 公司地址:大连市后盐仓润仓储物流园

庄河市金玛物流园
dianhua.png 联系电话:400-116-2298

136-0985-2298


二维码
  • 1688453218282546.png

    扫一扫关注我们

  • 1688453282630415.png

    手机站

热推产品  |  主营区域: 庄河 丹东 城子坦 栗子房 凤城 岫岩 登沙河 花园口 东港 辽ICP备16014205号-1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